关于申报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性园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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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性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服务业办〔2018〕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性园区,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定位清晰,有明确的发展重点,特色鲜明,有具体的建设目标; 2、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有明确的四至范围,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性园区布局规划要求; 3、有规范的开发机构和运营管理机构履行管理、监测、统计、服务等职责,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 4、能提供适合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具有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条件等; 5、园区必须涵盖“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和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3个以上相关行业;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单位和相关区域的基本情况,含园区基本情况、规模、四至范围,入园企业概况,管理机构情况等; 2、台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性园区基本情况表(附件); 3、四至范围图和用地性质说明;场地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4、园区创建实施方案、产业发展规划等; 5、园区与企业签订的入园合同复印件; 6、园区主办方营业执照(政府部门主办的除外)、入园企业营业执照; 7、园区营业收入报表。2019年园区的年营业收入汇总表;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入园企业纳税申报表。 8、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9、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证明; 10、其他相关文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相关申请材料; 2、县(市、区)发改部门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要求,会同财政、经信、统计等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发改委(上报资料一式两份); 3、市发改委收到申报材料后,召开评审会,对园区进行分级评定。评审会由市财政、经信、统计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参加。 四、政策兑现 根据《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8〕29号)文件,对经评审认定的市本级范围(椒江区、赢博体育官网_bob体彩下载-投注|平台、路桥区、台州湾新区)的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性园区在下个年度予以兑现。 五、申报时间 截止2020年11月30日。 六、其他 1、违规责任。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骗取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情况的,除全额追回补助奖励资金外,今后一律取消再次申报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绩效评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3、文件表格下载网址:台州市发改委官方网站“现代服务业”专栏。 联系人:台州市发改委方史文电话:88511676 邮箱:tzfwyb@163.com 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附件:台服务业办〔2018〕11号 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性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台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性园区基本情况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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